* 中美婚恋的性学分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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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00:38
上贴人: 丁子江

“米酒”加“咖啡”
米酒加咖啡?多奇怪的喝法!

米酒者,中国土产饮料,其味香醇,功在养身;咖啡者,西方主要饮料,其味浓郁,功在提神。将两种饮料搀和在一起,其味及功效可想而知。喜之者赞之为妙上加妙,恶之者斥之为怪上加怪。

海外的华人有一个很生动的说法,用来形容黄白交合或中美之间的异族通婚,这就是“米酒”加“咖啡”。

近20年来,有谁料到“米酒”加“咖啡”竟然逐渐成了一条混合融一的“大流”,而且气势愈来愈猛。

根据1990年美国人口普查,已有200万儿童生自异族通婚,比1980年多了1倍,更比1970年多了4倍。

在这种逐年增长的异族通婚中,尤以亚裔与白人之间的通婚最显着,甚至几乎到了爆炸性的地步。很显然,亚裔中又以华人与白人的通婚为主。

原因何在?是时,是空,是人,还是三大因素为一?

一些性心理学家和性社会学家对这种现象做了初步分析。

一、世界的潮流

本来,所有的人类都属于生物学上的同一物种。一方面,人的群体由于遗传基因和居住环境的两大不同,在渐进的演化中,形成若干不同的人种;另一方面,原不同人种经过不断的迁徙和混血,又继续产生了新的人种。这种人种的演变过程在数千年中无休无止地进行。因此,要想划分种族,就必须考察某一个种族,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特定的地域内,如何与另一个或另几个种族混血的历史。

美国人类学家亨利·夏皮诺在他的《种族融合》一文中指出:种族融合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现象”,它差不多与“人类本身一样古老”。就连《圣经·旧约》上都记载了如摩西与不同种族米甸牧师的女儿易泼拉的婚姻、所罗门王与许多不同种族和肤色女子的婚姻等。

历史上,一个部族的被征服,就意味它的女人的被蹂躏,从而产生新的混血。世界上所有的文明,不论古希腊、古罗马,还是古中国、印度和阿拉伯文明的扩张、迁徙和移民,都伴随着种族和民族的接触与融合。

在一定意义上说,种族的历史就是种族不断混血的历史。

当代,种族之间的混血以更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而加剧。

在这个星球上,各种异族的通婚都在暴长。黑白、黄白、红白等各种肤色人种之间的交合,使人种的演化更趋多元性,其中包括拉丁西语裔与非拉丁西语裔的白人、犹太人与白人、犹太人与亚洲人等族裔的混融。例如,犹太教会的宗教领袖和社会学家们,都惊呼这种通婚比二次大战希特勒的大屠杀更多地失去纯种的犹太人,因而对保存犹太特有的文化是最大的威胁。在这种世界性的通婚大潮流中,占全球总人口五分之一的华人不可能不卷于其中。

二、经济的发展

亚太地区,尤其是东亚地区,近二三十年来,经济的起飞和繁荣,使之日益融入世界性的整体格局,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的华人因经济发展、社会转型、政治变迁等综合因素,有更多的机会到世界各地移民、留学、投资、工作、出差、访问或观光,自然打破了传统的闭关锁国,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地球村的一员。随着一方面隔阂、偏见、歧视与敌意的减少,另一方面自身国力的增强与经济地位的提高,华人与外界的平等接触也就愈来愈多。

三、接触的深化

华人到了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立即由原来的多数民族变为少数民族,原来的生活方式也随之改变。其中尤其是华裔年轻人,在教育上,在职业上,以及在日常生活中,远离原属的故土和文化,愈来愈少地接触自己的同胞,而愈来愈多、愈来愈深地接触占主体的族裔,也就是白种人士。

四、个人的同化

移民必须使自己适应新的环境,主要是与当地文化的融合。现代移民再不像前辈移民那样靠群体的同化,而是主要靠个体的同化,也就是说是否与当地文化融合成功,取决于个人的个性、文化素养、生活习惯、价值取向、迁徙动机和预期结果,同时也取决于其对当地社会的价值和生活方式的接受度。一般说来,年轻人比老年人、女性比男性,在个人同化的能力上要强。

五、异性的相吸

不同人种或族裔之间存在着某种神秘的性新鲜感,现代影视等传媒使人们对“俊男美女”有了不同口味的欲求。美籍华裔性心理学家卓以定博士,在《异族融合》一文中认为,洋人从猎奇的角度,认为中国人很带有“异国情调”(Exotic),很“独特”(Unique)。随着华人经济地位的提高,教养、打扮等包装也随之跟上摩登世界的潮流,这也对洋人非常吸引,华人也对性的多元化有了更多的要求。例如,中国男人原来欣赏的“樱桃小嘴,柳枝细腰”的传统女性美,可能改为洋妞的“性感健美”。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异性相吸主要表现在中国女人与白种男人之间:中国女人喜欢白种男人的英俊、高大,白种男人喜欢中国女人的细嫩、水灵。

白人媳妇与华人女婿

美国的华人把下嫁给白种男士的华人女性叫“白人媳妇”,而把那些娶了华人女性的白种男士叫“华人女婿”。这两个专用名词,在严格意义上恐怕有语病,也许应该说是“白人的媳妇”和“华人的女婿”。

当然,能得到这种“光荣称号”的男男女女,绝非等闲之辈,大都是常见诸于媒体、出入于上流社会、来往无白丁的人物。

不少受世人仰慕的“白人媳妇”们,或是出身于显赫的世家,或是家族有雄厚的财力,或是受过贵族式的教育,或是本人即拥有事业的建树和响亮的声名。

总之,她们成功的“黄白结合”是“米酒”加“咖啡”妙上加妙的范例。它造成了积极的良性互动,反过来使这些女人的世家更显赫,财力更雄厚,事业更有建树,声名更响亮。

这些“白人媳妇”的联姻大致分为政界型、学界型、艺界型、商界型四类。属于政界型的有陈香梅、包柏漪、赵小兰等;属于学界型的有聂华苓、李惠英等;属于艺界型的有靳羽西、宗毓华等;属于商界型的有甄素莲等。

陈香梅,抗日战争中着名美军飞虎队队长陈纳德将军的遗孀,半个多世纪来,她成为美国政坛的知名人士,共和党的亚裔重量级代言人。

包柏漪,着名女作家,其夫是当过美国驻中国大使和国务院亚太事务助理国务卿的洛德,近十多年来,她在美国民主党的政坛上相当活跃。

赵小兰,出身国民党官宦世家,本人受过良好教育,曾任美国联邦政府交通部副部长和国际和平工作团总负责人,是迄今为止,华人在美国联邦政府中官衔最高者。后来,她嫁给肯塔基州联邦参议员。这种联姻可能对其将来在民主党政坛上更大的发展很为有利。

聂华苓,着名女作家,美国爱荷华大学文学教授,其夫为美国着名诗人保罗·安格尔。近几十年来,她在中美文化交流,尤其是文学交流上做了不少贡献。

李惠英,学者兼社会活动家,其夫为美国南加州大学政治学白人教授和着名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前系主任和东西方研究中心主任。在与丈夫的合作下,她对中国大陆的社会政治研究以及海峡两岸问题的研究建树颇多。

宗毓华,美国三大电视网之一NBC的惟一亚裔明星女主播,年薪达300万美元之多。她嫁给另一位着名的“脱口秀”白人男主持人莫里(Maury)。成功与婚姻,使她遭到来自各方面的嫉妒和歧视。处理问题上的某些失误和不妥当,就连华人同胞也对其不满和不理解。结果受到华人和白人两方面的夹击。不过她与白人丈夫之间倒是相亲相助,其夫帮助她应付了不少事业上的风风雨雨。

尤其应着重提到的是甄素莲。她是商界女巨子,其夫为已故去的美国第二大电话电讯公司MCI的创始人威廉姆.G..麦克高万。1980年,因为业务关系,甄素莲认识了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顾客52岁的威廉姆。五年后,在她44岁时,两人共结良缘。可惜没过几年,威廉姆便因心脏病去世。

有人说,看来甄素莲没有旺夫相,而威廉姆却只有帮妻命。也有人馋涎欲滴地说,甄素莲有世界上很多女人最理想的命运:嫁给一个阔老头,很快他就死了,占了其遗产,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谈到亡夫时,甄素莲说:“他非常好,非常聪明,是改变美国通讯工业的人,极有影响力,是一个有主意而且能实践的人。我们拥有最美好的婚姻,我每天都从他那里学到东西。”

不过,平心而论,甄素莲并非完全靠丈夫,可以说,她丈夫看上她的正是她的苦干精神和敏锐的生意头脑。她本人在婚前,就在生意上颇有成就,早年经营过中餐馆、洗衣店、花花公子俱乐部等。

当然,后来在得到亡夫四分之一的遗产后,她更是如虎添翼,成为芝加哥,甚至全美国一名餐饮业女王。她经营的航空食品有限公司(简称FFF),为法航、加航、意航、印航、韩航、环航以及泛美航空等数十个国内或国际航空公司和八个大机场提供餐饮,甚至将供应网伸到了上海虹桥机场。此外,她还与美国铁路和芝加哥教育局等签了合同,供应餐饮。

成功和有钱使甄素莲在政界也颇为显眼。好几任美国总统都接见过她。现任美国总统克林顿还专门任命她为出席白宫企业研讨会的正式代表。她说:“这是因为我对社区的贡献,对地方与中央政府,我都试着做一些有用的建议。”她还说:“以我的方式,我对我的家庭,对社会,都做了很大的贡献,这是让我最自豪的地方。”甄素莲有四分之一的时间用来回馈社会,担任多间大学的理事和顾问,并活跃于许多经济、政治、社会组织,如创办女性领导人组织,参加民主党领导人协会、爱迪生联盟、华裔服务联盟等。

甄素莲的故事是一部传奇,她是上帝的宠女,除了个人素质和努力外,她得到天时、地利、人和、机缘。换句话说,她有自己亲手做的和天上掉的两块“馅饼”。

以上的“白人媳妇”是有一定国家级影响或成为经典性的人物。

在各个地区、行业、学校或局部单位,还有一些相当活跃、有不同名气的“白人媳妇”。

张辛欣,20世纪80年代走红的女作家,曾因《疯狂的君子兰》、《我们这个年纪的梦》、《在同一地平线上》、《大劫案》、《在静静的病房》和《北京人 ——一百个普通人的自述》等作品闻名于中国文坛。她离婚后,在美国与一个做律师的日尔曼男士结了婚。两人爱好相同,都对影视艺术相当热爱。与美国人结婚,又在美呆了9年的张辛欣比以前似乎更加“自负”。在美国《世界日报》上,她批评那些在美国呆了一段就回去“拉大旗作虎皮”的“浅薄”的影艺界人士,认为 “他们根本没有资格谈美国”。

邬君梅,近几年在好莱坞开始蹿红,来自中国大陆的女演员,嫁给一位白人制片人,无疑对她自己事业的发展大有助力。

宁静,中国大陆当红女星,如今委身于美国影视界一位不太见经传的男艺员。不过毕竟还是帅哥美姐的结合,也不失为一桩佳话。至少有可能为宁静打入好莱坞留下伏笔。

胡慧玲,原生于中国大陆,后来到台湾发展的一名电影女演员,嫁给了大洛杉矶地区有名的县议员安东诺维奇,造成华人界一场不大不小的轰动。因为虽安氏对华人社区十分友好,但其风流韵事之多、情人性伴之广,也常常为人们茶余饭后津津乐道。而今,胡女竟能降服此君,真不知究竟有何灵验的符咒法宝。

李勤勤,中国大陆一位小有名气的电影演员,先嫁给一个日本记者,后来又嫁给一个美国公司驻华的工作人员。据她自己说,因为这位美国丈夫太花心而离异。

美国的中文报纸也时不时报道一些成功的中美通婚,而这些当事人原本并非什么出名人物。

其中《新大陆》上一个关于美国盐业公司董事梦露的故事很引人注意。1989年,这个叫梦露的当时27岁的中国大陆女子,独身来美闯江湖,经历了事业破产、受人欺骗遗弃等不幸遭遇。但她决不气馁,继续奋斗。当她手头积压替人代销的8000多箱圣诞节礼品,又一次面临破产时,遇到了一位贵人。这位贵人年轻英俊,做事果断麻利,无条件地帮助她,在极短的时间内,将货物全部推销出去。紧接着,又对她来了个闪电求婚,光那枚戒指就2.5万美元。后来她才发现,这个男人出身于欧洲贵族世家,其家族在佛罗里达一带声望很高,他本人就是一个大富商。婚后,她与他夫唱妇随,以本来就雄厚的资本,加上两人的才干和奋斗精神,建立了美国盐业公司,拥有上亿美元的资产。对梦露,不少中国大陆女移民羡慕得发疯。在报纸上,人们谈关于钓美国“男人鱼”的体会,有人就感叹自己钓不上这样的美国“大鱼”。

中国大陆有句套话: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上述那些“白人媳妇”无疑已起到或将要起到无穷的榜样作用。

中国式的爱与美国式的爱

真是“行行出状元”,华人女性中有一个白人媳妇的状元,她的名字叫竹君。

竹君在中美通婚上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典范。她的两本书《嫁作洋人妇》和《中国式的爱》,据说风靡了整个海外华人女性世界。

正如一些评论家所点出的,她的身行笔录,反映了在异质传统对照下的中国文化特色。

竹君把与洋夫婿日夜相处的点点滴滴,化成经验和心得,成为两种文化在对照中融合的成功范例。竹君的成功之道何在?

她将她所说所做的一切归为五个字,叫做“中国式的爱”。古今中外的“爱”形形色色,有“博爱”、“个爱”、“自爱”、“物爱”,还有“亲情之爱”、“友情之爱”、“爱情之爱”等等。那什么又是竹君的“中国式之爱”?

这恐怕很难一下子归纳完全,还是从她的一些“点点滴滴”说起。

竹君是大约15年前嫁给白人夫婿菲立普的。人们都会好奇,她与他,在文化差异和思维方式不同的情况下,怎么在一个屋檐下相处?又怎么在同一个办公室里一起工作?

竹君与菲立普之间存在三个基本差异,即两性差异、文化差异及个性差异。如何克服这三种差异?

在她看来,很多事情是很难判定谁是谁非的,只是观念不同、做法不同而已,但“爱”是一个大前提,在它之下,什么都可以包容和谅解。相处久了,对彼此的个性相对了解,在不知不觉中,相契相合的部分愈来愈多,有些事情她顺着他,有些地方则他配合她,一切都成为自然,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彼此影响,对许多事情原先是各持己见的,在大家各让一步下,很多事情都很好沟通和解决。

竹君承认,在婚后的最初两年非常艰难,因为各自从小根深蒂固的价值观念而视为当然的事,常令对方恼怒,认作不可思议。她指出,每个人都渴望被人理解,尤其是男人,因为女人比较容易透过各种方式,将自己的感受向亲人或知己诉说,但一直扮演强者的男人,除了一般生意上的朋友,可以说真心话的人不多。外国男人更是从小独立,不像中国人自小对亲情那么依赖,因此常常视妻子为最亲的人。

夫妻二人像是两个点,融洽时之间构成一条直线线段,根据几何原理,在所有两点的连线中,线段最短。然而,当夫妻二人不谐调,甚至出现纠纷冲突时,线段立即变成了弯弯绕绕、扯不清的怪圈线,此时两点的距离反而变得最远最远。

竹君的洋夫婿菲立普是一个个性霸道、脾气暴躁的男人。菲立普在与竹君结婚之前,已离过两次婚,有四个孩子。离婚的原因可以是很多种,症结决不会只在一方。不管如何,恐怕在菲立普一方,也有着其个性的悲剧。

竹君在与菲立普结婚前是他的秘书,当这个上司发脾气时,她总以第三者的立场耐心倾听,并技巧地提出自己的看法,但那只是老板与雇员的关系。而婚后,他的一切都与她息息相关,她怕他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总常常提醒他不要这样,不要那样,却不知,首先应该去认同他,以他喜欢的方式对他好,这“好”必须以他的标准和需要为主,而不能用她自己的“好”的标准来衡量。婚姻使她成熟,她学习到,不要要求对方的想法与自己完全相同,应该试着穿他的“鞋”走走看。她悟得一个道理,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而只有“立场”与“观念”的不同。

竹君最大的感触就是,学会如何煞费苦心去化解丈夫的时时爆发的愤怒情绪。

她的“中国式的爱”,在一定意义上,可说全称是“爱情化的中国式智慧”,或者是“智慧化的中国式爱情”,还可以说是“中国化的爱情加智慧”。要不然有一位名人怎会称她的见地是“转识为智”的升华。她的这种爱情加智慧的中国谋略术,可以归为下列几条:(1)柔弱胜刚强;(2)情感的成熟化;(3)让步中求进步;(4)换位思考;(5)明白动态的人生过程;(6)建立支援团体;(7)亲情与爱情的良性互动;(8)运用中国式的管理方法促进对方的事业。

有的人是“顺毛驴”,你必须是顺毛摸,而决不能逆着毛摸他。顺着毛,他会驯良温善,而逆着毛,他则会狂奔乱跳。

竹君总是顺着菲立普的脾气,用自己的温柔抚慰着他,不断“驯化”着他。有一次,竹君与几个同事听讲演,回去给菲立普带了他最爱吃的巧克力蛋糕,谁知,他接过蛋糕便狠狠向墙角摔去。竹君这才知道,自己听讲演违反了丈夫的时间表,而以后必须以他的时间为主,来安排自己的日程。后来又一次听讲演,她就巧妙地引着他也产生兴趣去听,结果皆大欢喜。

还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竹君同菲立普每天一起上下班,经常与其他车辆发生纠纷,每遇到这种情况,菲立普总是与其他司机争吵不休。竹君怕惹事,就息事宁人劝说丈夫“算了吧”,谁知菲立普更恼火更不满,认为老婆都不理解自己的心情,于是转把怒气撒到她身上。经过多次教训,竹君检讨自己,并设法营造一种气氛。她准备了纸、笔和照相机,遇到不守规则的车子,她就在菲立普还未发怒之前,先有所行动,记下车号、公司名称及时间地段,并拍照为证。离开现场后,同时还不忘戴高帽子,夸菲立普开车 30年技术高,应变能力强,换成别人,后果不堪设想云云。然后,在车子里还继续责怪那些司机种种不是,故意越说越气,引得老菲反过来劝慰她息怒。有次事后,她写一封告状信给一个卡车司机的公司,结果那公司回信表示歉意,并说已对此司机进行了处罚,对其职业发展有影响等。菲立普听后,反而对这名司机深感同情。

竹君认为,其实菲立普是相当明理的,任何人受到刺激,都会有情绪反应,只是每个人处理方式不同。菲立普一类的美国人一般作风是当场把怒气发泄出来,发泄的后果不会先考虑。而中国人讲的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当场撕破脸,对大家都不好。后来连菲立普都明白了这一中国古人说的大道理。

菲立普有一次应邀演讲,谈的题目叫《外国人眼里的中国人》,中国听众们听后觉得他

比中国人还了解中国人。这恐怕与竹君的开化和宣导分不开。菲立普谈到,中国的主管们在开会时有时像“墙头草,两头倒”,似乎没有原则。而美国人个性直率,有棱有角,对与错,当场辩论,像是一边吵,一边找答案,吵完,会后再握手。中国人开会,当场没有意见,怕得罪人,会后再私下沟通、协调,不是没有原则,而是 “外圆内方”,“彼此留有余地,下次还要见面”。以前总以为“对事不对人”,其实事是人做的。菲立普自己也悟得,只要事情解决,又有融洽气氛,这种中国式的沟通也有好处。中华民族是最有弹性、头脑最灵活的民族,好像一切都“不一定”、“随便”,一切看情况而随时调整,虽不给你一个确切的回答,其实是给彼此更广大的自由空间去思考。中国人也高深莫测“很难说”,所以必须动之以情“好好说”。

因为中国人自尊心强,所以一定会把份内的事做好。因为做事有弹性,许多棘手的问题也能迎刃而解。表面上看,中国人好像没有什么逻辑,其实不然,好比台北的街道,乱中有序,每个驾驶人都胸有成竹,往自己要去的方向行驶,个个达到目的地。中国人爱面子,就算犯错,不能当众指责,否则他们会强辩到底。所以当菲立普的瑞典籍老板问他,对中国人的管理原则是什么?他回答说:“中国人不能去管他,只要让大家各自发挥所长,随时关心他们,他们是相当优秀的民族。”

因此,菲立普在竹君的“开悟点拨”下,总是用一种中国式的管理来对待中国员工,取得很大的成效。菲立普推行的门户开放式的管理,使员工充满了向心力。而由雇员变成老板娘的竹君,总是居间使协调工作顺畅。

中华民族最讲家庭关系的谐调,孔夫子说教的核心之一就是如何“齐家”。竹君很替菲立普着想,她对他的父母很孝顺,对他的两个前妻相当理解同情,也对他的四个孩子很关怀照顾。她和他经常给孩子们打电话、通信,或去看望他们。她了解到,美国的孩子们都很独立,父母和孩子就像“朋友”一样,因此,她也必须扮演 “朋友”的角色,尊重和关怀他们,只要付出,没有期盼的心,有时反而会带来意外的惊喜。比如母亲节,25岁已为人母的大女儿就寄了一张母亲卡给她,三女儿自己画了一张圣诞卡给他们。她觉得“付出”也是一种快乐,她不时给在大学住宿的二女儿寄一些衣物;并按小儿子的要求,给他买了他喜欢的牛仔裤和球鞋等。

她开始并没有想到,菲立普会十分孝顺她的父母。“在你父亲眼里,你像根本没有结婚,他们不知道你有了可以保护你的先生”,“娶你就是连你的父母一起娶”,这就是菲立普的由衷之言。“爸妈两人身体不如以前,电话门铃都听不见,我不放心他们,还是接他们来我们家住吧!”她父母有个什么病痛,他的紧张与担心决不亚于她。他总会想一些花招让老人们惊喜,例如,有一次,他竟然悄悄买好了机票,预定好旅馆,带她的老妈回家乡北京,实现了老人多年来的梦想,并在北京的白纸坊,耐心地帮助她找到了失散的亲人。菲立普把竹君的干妈也当作自己的干妈,尽管美国并没有这个习惯。他甚至非常尊敬和爱戴竹君幼时的老保姆,还专门去香港看望她。

竹君知道,这对菲立普是很不容易的,他十一二岁就开始送报赚钱,学会独立,十七八岁已搬出家里,他并非不爱父母,而是表达方式不同。他有各种节日的卡片,和为各种亲友和情况而设计的卡片,一张卡片,一通电话,寄一个小礼物就算维系亲情了。

竹君谈了自己为什么事业成功和婚姻成功的秘诀:(1)语文、外语的能力;(2)沟通技巧;(3)积极主动与尝试精神;(4)丰富的知识;(5)乐观开朗的个性与热心服务的精神;(6)注意“群性”、“弹性”和“外圆内方”;(7)敏锐的洞察力与分析力;(8)注重外表的修饰;(9)耐心与诚恳的态度;(10)自信的建立。

菲立普和竹君在野餐会上,曾与同事们谈了什么是魅力女性,结果大家形成七点共识:(1)性生活配合;(2)好的听众;(3)情绪的支持者;(4)友情;(5)外在修饰;(6)独立性;(7)鼓励。当然,在菲立普看来,作为他生活伴侣兼工作帮手的竹君,就具有这七种魅力女性的特质。

竹君经验公布于众之后,有赞赏,有仿效,也有一些批评意见。

有人认为,她把几千年来中国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加以现代化的包装,实际上仍然是“男性中心论”和“大男子主义”的服从物和牺牲品,并没有真正的独立人格。还有人认为,她把婚姻两性关系处理得过于人为化、谋略化、技巧化,而不是一种真情的自然化,整个婚姻像是她实践公关专业的有形物质成果。另有一些人认为,她由秘书升作老板娘的婚姻模式很不典型,很容易误导年轻女性,企图投机地走一条改变地位的捷径。也有一些人则认为,竹君经验应以平常心待之,它只是一种个人私生活方式的总结,既不用褒,也不用贬,全凭读者自己的感应和评判。

张爱玲与她的洋夫婿赖雅

1995年9月初,在洛杉矶的西木区,一代文学女奇才张爱玲在公寓中孤然离去,身边没有亲友,没有熟人,甚至连一个生人也没有。好几天后,公寓管理员觉得不对劲,这才发现……

张爱玲死后比生前显赫得多,一时间,传记、悼文、特写、回忆录,溢美之词充斥中文文坛。奇怪的是,人们只津津乐道地大谈她与“汉奸文人”胡兰成的一段中土姻缘,却没有

人提及她在美国的另一段洋姻缘。而后一段比前一段要感人,要真情得多。与张爱玲有多年通信关系的美国华人作家司马新,最近着书披露了这段鲜为人知的往事。

1955年秋天,张爱玲从香港移民美国,就在这一年,她的第一部英文小说《秧歌》在美出版。年少便成名,一向才高心也高的张爱玲,立志在英文的文学天空中翱翔。

第二年三月间,她得到着名的麦道伟文艺营的赞助,便去到那里,专事文学写作,争取出版第二部英文小说。

麦道伟文艺营建于1907年,由着名作曲家爱德华·麦道伟的遗孀玛琳·麦道伟所创立。它坐落在新罕布什尔州的群山密林之中,占地420英亩,是由40多栋大小房舍、别墅、工作室、图书馆等构成的建筑群,可谓世外桃源。文艺营的设想是,赞助有才华的文学家和艺术家,暂时摆脱世俗的干扰,在一种宁静的环境下专门从事创作。在这个美国作家荟萃之地,她邂逅了美国白人作家甫德南·赖雅(Ferdinand Reyher)。

赖雅原是德国移民后裔,年轻时就显露了耀眼的文学才华,他个性丰富多彩,知识包罗万象,谈吐才气横溢,处事豪放洒脱。结过一次婚,有一个女儿。但生性奔放自由的他,很不适应婚姻的束缚,便与女权主义者的前妻解除了婚约。在这以后的岁月里,他也结交过不少动人的女友,但她们中没有一个愿意也没有本事与这个男人共结连理,直到他65岁遇到张爱玲。

赖雅由于社会理念和好动的个性使然,再加上生活压力造成的注意力分散,并未将自己文学的才华施展到登峰造极,也就是说并没有写出使自己不朽的作品。

赖雅在30多岁时,衣着入时,风度翩翩,一副帅哥才子的派头。然而,到了40多岁时,人们一看他,就像一个资产阶级的对头,因为那时的他,变成了一个热情的马克思主义者,但他并没有加入共产党。赖雅本来就疾恶如仇,对被压迫的人们总怀着一种出于自然的同情心,总替美国的劳工和普通民众考虑,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这一切,当然会与马克思主义的某些部分不谋而合。这也正说明了为什么在他的作品中,常常都是以社会小人物和他们的遭遇为主。过了天命之年,尤其是过了花甲之年的赖雅,在各方面甚至包括身体似乎都走了下坡路,文学无大建树、经济状况拮据、摔断了腿并数度中风。为了重振文学雄风,他来到麦道伟文艺营,也正是在这里,一个中国奇才女子闯入了他的晚年生活,使他真正感到从未遇过的爱的力量,她就是张爱玲。

在优雅浪漫的环境和心境中,也许某一种奇特的感应,36岁的张爱玲与65岁的赖雅产生了忘年之恋,后者的女儿与前者年龄相当,也就是说一个可以当另一个的女儿。

3月13日,他俩第一次见面,便有“相逢何必曾相识”之感。这以后,便相见日欢,谈文学,谈文化,谈人生,谈阅历,越谈越投缘。到了5月初,简直到了难分难舍的程度,关系进展得神速。赖雅在5月12日的日记中写道:他俩“去小屋,一同过夜”。第三天,赖雅在文艺营的期限到了,不得不离开。张爱玲在送他的时候,还把仅有的一点钱给了他。一个多月后,张爱玲也离开了文艺营。7月5日,赖雅接到张爱玲的一封信,说已怀了他的孩子。此时,赖雅觉得自己有一种道德责任,又觉得张爱玲厚道、可爱,是一个贤妻型的女人,于是,他向她求了婚,但要求她堕胎,不要孩子。到了当年的8月18号,也就是相识的半年之后,他们在纽约结了婚。

很难完全揣测,当时张爱玲为什么会嫁一个比她大近30岁的异族长者。他们之间的差异如此之大,年龄、种族、个性、价值观、出身背景和政治观点又全然不同。

一个36岁,一个65岁。

一个中国女人,一个美国男人。

一个孤寂封闭,一个交友甚广。

一个用钱精明,一个出手大方。

一个喜欢大都市的繁闹,一个喜欢小乡镇的恬静。

一个出身于破落的名门大户,一个出身于德国中产移民。

一个是非马克思主义者,一个是马克思主义者。

再拿文学风格来说,张爱玲的作品以一种她独具的犀利眼界,又以她特有的空灵剔透的语句,把人性的最深处细细地翻出来描写,即便血色浓浓,也显得某种淡淡的凄美。读她的东西,不是像读别人的一些作品,只从眼睛穿过,而是从灵魂穿过。而赖雅的作品则洋溢着为大众而追求理想社会的浪漫色彩。于是,好事的人们便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

“功利主义者”认为,她把赖雅误认作一个能帮助她打入主流英文文学世界的导师,而并不了解他在文坛上的地位并不高,而且自身的发展都很有限,甚至在走下坡路,不断为自己的生存而挣扎,很难在事业上有什么实质的提携。

“心理主义者”认为,她幼年过早丧父,从心灵深处渴望一种父亲般的亲情之爱,这也是当年为什么嫁给大她十多岁的胡兰成的原因之一,而她似乎从来没有对与她年龄相配的男人或年轻男人发生过兴趣,但她没有想到赖雅伤残中风,情况恶化,以后反而需要她的关怀和爱护。

“文化主义者”认为,她在发生在故土上的那场婚姻中受到伤害,对造成这种伤害的整

个社会文化背景,以及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性关系、性观念产生了叛逆,甚至在一定意义上说,她由不忠的丈夫,对中国男人已失望,惟有洋人才能从另一个层面满足她的精神需要,而她没有想到这种异族通婚是会有代价的。

“经济主义者”认为,她孤身一人漂泊异国他乡,举目无亲,寂寞苦闷,自然需要男人的依靠,而赖雅则是第一个从精神等各方面关怀她的男性,理所当然就成了她首先择偶的对象。当时,她在文艺营,虽有免费食宿,却无点滴薪水,况且只能停留三个月,今后的去向一片茫然,而她却没有清醒地想到,赖雅的经济十分窘困,有上一顿没有下一顿,反而后来需要她的倒贴。

“政治主义者”认为,她来到一个她所向往的民主自由的社会,但她本人却对政治一无所知也不感兴趣,故把这个社会制度下第一个能得到感应的美国男人当作理想化男人的化身,赖雅恰好担任了这个使命。在20世纪50年代,一般的美国男人的种族主义观念相当深,也只有像赖雅这样具有真诚社会主义信念、主张社会平等的理想主义者才会对一个东方女人有更多的欣赏和尊敬。从另一方面讲,在资本主义的美国,具有这种理想主义的人是不会很得志的。

不管张爱玲当时的动机如何,婚后两个人确实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情,既在物质上,也在精神上。事实上,这两个人的结合,并非是理性逻辑,而是情感“逻辑”展开的结果。

65岁的赖雅,经济的拮据和身体的恶化,早已放弃寻找伴侣的奢望,而此时投入他怀抱的是一个年轻、温柔、细腻、貌美、迷人,而又才华横溢的张爱玲,真是艳福从天而来。如一叶孤舟,在风暴之后,漂泊在陌生大海上的张爱玲,此时最需要的是有一只强有力的铁锚来固定自己,而赖雅似乎就是这样的一个锚。

赖雅在经济上和身体上不是这样一个强有力的锚。

新婚刚两个月,使张爱玲寄托全部生活希望的赖雅又一次中风,并接近死亡。为了试图转移她沮丧的情绪,他保证他不死,不会离她而去。在精神上,赖雅还算是一个“有力的锚”,但不是很强,因为他自己更需要强有力的“锚”,这个“锚”就是张爱玲。

他俩饱一顿饥一顿,住处也没有保障,为了糊口,张爱玲也像赖雅一样,不得不写一些“烂”剧本之类的东西,而分散了文学力作的完成。有一天夜里,张爱玲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不认识的作家,取得极大的成就,相比之下,自己很丢人。早上醒来,她向赖雅哭述了这个梦,他设法安慰她,但他从内里知道,这是对贫困无名和不公正遭遇的一种抗议。

张爱玲38岁生日的那一天,联邦调查局派员来核查赖雅欠款一案。而赖雅最忧心的却是不要为此破坏了生日的喜气。好不容易将探员哄走了,两人做了一点青豆、肉和米饭。餐后又一同看了一场喜剧电影,笑出了眼泪。散场后,两人在萧瑟的秋风中,步行回家。到家后,又把剩饭吃了。张爱玲告诉赖雅,这是她平生最快乐的一次生日……

张爱玲的孤僻只有赖雅才能真正体会到。有一次,有朋友送来一只山羊,幽默的赖雅,对张爱玲说有客来了,而她却拒不见客,他劝了好久,最后说客人就是一只羊,她这才出来看视。赖雅深深觉得她的这种防御心理简直是一种“癖”。

张爱玲的第二部英文小说《北地胭脂》,原名《粉泪》,被出版商退了回来,不少朋友熟人来信安慰,却更带来她的低沉,赖雅从来没有看到她这么颓丧,心里才感到对她来说,退稿就是对她本人的否定和排斥。从那以后,张爱玲真成了一个多产作家,发表了很多东西,但没有一个是她才华的满意结晶。

他们搬到了加州,张爱玲开始对美国越来越熟,对赖雅的依赖似乎越来越少,相反,年老多病、有点江郎才尽的赖雅却越来越依赖她,甚至根本无法离开她。有人说,他俩的关系就像一座计时沙漏的平面图形,从上端的两边沿着斜坡下来,在中间相交,然后位置逆转,直到下端。虽然事实上,张爱玲对赖雅的依赖,比她所承认的更加深切。

张爱玲为了谋生和发展,在婚后的第五年,不得不决定到港台找机会时,赖雅忧心忡忡,预感大难到头,她将离他而去,也就是说她将抛弃他而远走高飞。在台湾时,张爱玲又得到赖雅再一次中风昏迷的消息,但她没有足够的钱去买机票回美,况且还要筹一些钱为他进一步治疗。于是,她决定先到香港,赶写《红楼梦》等剧本赚一些钱,然后才回美国。此时的她,也受到疾病的折磨,眼睛因溃疡而出血,而写作又要靠眼睛,每日的熬夜,使眼睛更加恶化。剧本完成后由于种种原因,而没被接受。

她透过香港的万家灯火,眺望大洋彼岸,自叹在这茫茫的世界里,除了远在天边的赖雅,自己完全是孤独的。

病情好转的赖雅,来信催她回去,说是在纽约找了一个公寓小套间,她一定会喜欢。此时心力交瘁的她,归心似箭,再也不能呆下去。在3月16日那天,赖雅写道“爱玲离港之日”。张爱玲写信告诉他,3月18日到达。他迫不及待,3月17日就到机场去了一趟。第二天,他又和女儿菲丝在机场,看到久别的爱妻欢喜万分。赖雅比以前更依恋张爱玲,他瞧着她睡觉时的脸真美。

有一天下午,他从图书馆回家,发现她不在家,觉得很寂寞。到了掌灯时分,她还不回来,便焦虑不安,打电话给牙医,甚至要警察局搜寻。一天,赖雅摔了一跤,跌断了股骨,活动更不便。几乎同时又中了几次风。后来,赖雅瘫痪了两年,大小便失禁,全由张爱玲照料。她为此做出了最大的牺牲,因为对她而言,写作是最高的追求,而才华全都浪费在护士和保姆的繁忙中。尽管有菲丝的协助,但挽救不了赖雅。赖雅本人也决不愿成为爱妻和爱女的包袱。

张爱玲带着垂死的赖雅为生计到处奔波。那时的赖雅已经只剩下一把骨头,也不能怎么动弹了。在一个地方安顿下来,有亲友看他,他将头扭向墙壁,并让其离去。过去,赖雅总是要让别人在生活里有了他而欢乐,如今他受不了别人因他而难过。1967年,赖雅在张爱玲的身边走完人生时,对自己是一个最终的解脱。

这对张爱玲来说,既是解脱,又是损失。

她本来是一个柔弱的女人,为垂死的老人,她奉献的够多了,奉献中最重要的是文学天分的耗尽。但同时,她永远失去了一个真正爱她、理解她、关怀她的人。这个人就是甫德南·赖雅,她的白人夫婿。

黄白混血的“新族裔”

黄白交合,就有它的结晶品。越多的交合,就会有越多的结晶品

这种结晶品为美国的人口普查竟带来某种困扰。1997年,美国忽然刮起了一股“老虎伍兹”旋风。伍兹是当年美国高尔夫名人赛的冠军,更重要的是,他是历史上第一位争得此项荣誉的黑人球员。谁知伍兹却在电视访问中声明,把他只算作黑人族裔是不确切的,因为他本人至少有亚裔、黑人、印第安人和白人等多种血统。

长期以来,所谓多族裔背景就是政治家、法学家、医学家、社会活动家及各种科学家纠缠不休的重点问题。伍兹的一番话,更使有关人士连同社会大众再度将这个本来就很热的话题炒得愈发热火。在某种压力下,美国国会准备讨论是否在下次人口普查中增加“多族裔”这一栏。目前,“多族裔”问题引起一系列相关的问题:拥有多族裔究竟有利还是有弊?多族裔人士是否会面临更多的困难?他们是否可受平权法案的保障?从社会学、遗传学和医学角度看,他们是否与单族裔不同?他们怎样进行自我认同?他们如何看待其他多族裔人士?政府部门会怎样对待他们?什么是对他们的可能歧视?毫不例外,黄白交合产生的“多族裔”同样面临上述种种问题。

为此,美国《世界日报》驻洛杉矶记者许专门采访了一些有关华裔人士。

“我第一次发现问题是在1990年的人口普查。当时填表不知道要帮我儿子填族裔的哪一栏,因为他不是纯白人,也不全是亚洲人,不晓得该怎么办。”大洛杉矶地区蒙特雷公园市的华裔居民张维秀女士困惑地说道。当问及最后她怎么办了时,她答道: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以孩子的父亲为主,填了“白人”一栏。

张女士在10年前与白人丈夫凯莫朗先生结婚,两年后生下一个儿子,英文姓名叫司考特·凯莫朗,中文姓名叫张维龙,前两个字与其母一样,后一个字是他自己选的,大概他崇拜的李小龙和成龙都带个“龙”字吧。8岁的小维龙十分活泼可爱。在家里,他同中国外婆说中文,同爸爸说英文。一过圣诞节,总会收到很多礼物,而一过中国的春节又会收到不少红包。在两种文化之间,他都很受宠。

另一位叫徐仁礼的华裔女士,在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读研究生时结识了她的白人夫婿,不久,两人成婚。遗传学家指出,混血儿的双亲因血缘远,优良的基因容易突现出来,因此,大多数混血儿都长得比较聪明漂亮。徐女士的一双女儿史睛立和史杰仕正证明了这一点,她们都是秀外慧中的小姑娘。在人口普查中,徐女士为两个女儿填了“其他”一栏。她说:如果族裔栏列有“欧亚裔”,自己一定为女儿们选这一栏。

像张徐二女士这样的跨族裔通婚,在美国越来越多。根据美国联邦人口普查局的统计数字,从1974年到1994年,跨族裔通婚从67.6万对,跃增到300多万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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