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流亡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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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二O的刘晓辉他们离开了加拿大之后,和你还有联系吗?

赖:对,有联系。他们回去了一段时间,就又跟我电话联系了。他问我为什么后来不和 他见面了。我说,我太太身体不舒服,我临时不想见了,我太烦了,就这样告诉他的。

问:你是怎么作出要申报难民的这个决定的?

赖:是他们来了这边和我谈过之后。我看他们说的东西,跟我自已打听的消息都不一样。 我知道我的事情解释不清楚的,他们不会听我说,他们在骗我。他们要我在政治上配合,我 怎么做?我知道这个事情不会那么容易弄清楚了,我不能回去了。

问:他们是二OOO年五月三十一日到的,六月十四号走的,是十四天吗?

赖:应该是六月十四号走的,他们到期了就走了。

问;那么你是哪一天申报难民的?

赖:就是六月份,我看到他们来了又是在骗我回去,让我回去配合他们,我就知道我不 能回去了。我就报了难民了。

问:具体是哪一天?

赖:六月八号。我是六月一号、二号、三号,连续见了他们三天,后来我就不想见了嘛。 我就干自己的事了。

问:申报过程顺利吗?

赖:我知道的是一直都很顺的。后来递交个人情况资料表好像是十月。

问:你在申报难民的过程当中有没有什么思想斗争?犹豫呀,举棋不定呀?你当时知不 知道你这一步迈出去以后是什么?

赖:我看也没有什么了,决定了就这样了。特别是我一直都在看大陆对这事的做法,我 看了大陆的那些秘密审判真的是很恐怖,看了觉得很残忍。被抓的那些人,我也去了解过, 打电话去问了,他们有的说,打得很厉害。我想,他们不止是要问我,就是要先把我整到有 事,然后再来威胁我,来和我交换条件,逼得我提供一些当宫的情况给他们。

问:你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提出难民申请的吗?那么,你想过没有,你向加拿大提出 了难民申请之后,实际上也意味着你回不去了?

赖:我知道回不去了。

问:不想回去了吗?

赖:下想回去了。因为我什么都放弃了。当时刘晓辉他们跟我谈的时候,说叫我回去, 我说:我是要回去的,但是,我要等到你们查清楚了再回去。他说:我们已经查得差不多清 楚了。可是,他们还在秘密审判,还在判刑。我说:这样让我回去对那些被抓的人我交不了 差嘛。因为你们做事太不公道,我要背黑锅呀。我还给刘晓辉他们提供很多事情,比如专案 组他们打人呀七七八八的事情。我说:我一回去了,如果再有什么人有事,那么大家就会把 事情都怪在我的身上,说我是胆小鬼,怕死,回来配合你们的工作。这样真的就会有很多人 来怪我了。他说:你可以这样,就装做是我们把你抓回去的,不是你自已来投案自首的。我 说:这个我做不下去。我还跟他说:实在不行,我就去台湾,或者到处流浪去了,只有这两 条路。他说:你应该知道,台湾你是不可能去的。

公安部长贾春旺在加拿大的神秘行程?

中国公安部长贾春旺在二OOO年七月初,曾经对加拿大进行过一次访问,加拿大移民 部的发言人证实,贾春旺是应加拿大移民部长卡普兰女士的邀请,于七月五日到七月七日对 加拿大进行访问的。访问的目的是与加拿大政府商讨两国合作打击偷渡活动的问题。当时, 于一九九九年夏天份别乘坐四艘破旧货船,偷渡到加拿大温哥华的大约六百名中国福建偷渡 者,正被拘押在温哥华的监狱中。加拿大希望尽快把他们遣返回中国,而中国方面则迟迟没 有向加拿大提供这些人的旅行证件。因此,外界一般认为,贾春旺这次访问加拿大是同遣返 这些偷渡者的问题有关。但是,曾经有加拿大的媒体报导说,贾春旺是在七月一日或者是二 日,就已经抵达了温哥华。从他抵达,直到七月五日他在加拿大公开露面的这一段时间,没 有人知道他的行踪。但是,有知情人士透露,贾春旺在这几天内曾经秘密会晤了赖昌星。

笔者到温哥华采访赖昌星时,当面向他求证此事,但是,赖昌星矢口否认曾经和贾春旺 秘密会晤。按照赖昌星的叙述,贾春旺是整李纪周的幕后策划人,而他的妻子、儿子又都同 赖昌星熟悉,而且还有金钱上的关系。

贾春旺神秘抵达加拿大的时问,正是「四二O」劝说赖昌星回国,无功而返之后。以贾 春旺的公安部长身份,如果他同赖昌星会晤,应该站在中国官方的立场上,劝说赖昌星回国 投案自首。但由于他的家人同赖昌星有金钱关系,他应该并不希望赖昌星真的回国,因为赖 昌早一旦回国,很可能会供出这一情况,从而危及他的地位。

赖昌星于六月份向加拿大政府提出了难民申请,得到加拿大移民部原则上接受申请的答 覆后,于十月二十四日填写了个人情况资料表。赖昌星在个人情况资料表中,关于家庭成员 一栏里,填写了十三个人的情况,包括:妻子曾明娜、大儿子赖俊伟、二儿子赖明明、女儿 赖珍珍、小儿子赖文东:小儿子赖文东是赖昌星的女朋友蔡玲玲所生。关于这部份情况,赖 昌星不愿意多谈。「四二O」专案组在加拿大交给赖昌星的绝密文件中,其中第四条写道: 「对曾明娜、蔡玲玲以及她们的子女不予遣返」。这一点可以从侧面证明,专案组已经掌握 了赖昌星这位女朋友的情况。在家庭成员表中还包括:赖昌星的父亲赖永等、母亲王住治、 大姐赖莲治、二姐赖好、大哥赖水强、三姐赖秋菊、二哥赖昌标、四弟赖昌图。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理由陈述中,提到最初是福建国家安全厅的一位陈处长,建议他到香 港去发展,在香港给国安部设立一个工作点:提到「远华集团」的设立和后来生意的发展: 提到在香港被台湾的特工看上,并因此而受中国国安部门的重用,成为中国国安部的在册人 员:提到他为中国国家安全部搜集的台湾情报,以及叶炳南事件。他并说明,他之所以要向 加拿大寻求政治庇护,最初是因为中国公安部部长贾春旺,和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之间的 斗争,使得他被卷入其中。

赖昌星并在陈述中指明,香港入境处高级官员梁锦光,于九九年八月十三号通知他,北 京要逮捕他,让他离开香港走远一点。他于是同家人一道,于八月十四号即离开香港抵达加 拿大温哥华。

赖昌星在难民申请表中并透露,在他离开香港之后,梁锦光奉命以使用假身份证件为由, 逮捕了生活在香港的曾明娜的姐姐曾淑兰和两名子女,并把他们递解到广州,然后在那里关 押了曾淑兰约一个月,后来又在厦门关押了五个月。赖昌星写到,他曾经打电话给梁锦光, 问他为什么要逮捕曾明娜的姐妹。梁锦光说,这是北京的意思,他也没有办法。赖昌星并叙 述,他问粱锦光什么时候他才可以回去?粱锦光告诉赖昌星:你什么时候都可以回来,但是, 你回来后,也许你就永远也走不了了。 照片

远华案各种审问笔录

赖昌星哥哥赖水强审问笔录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警福建省边防总队海警二支队队长张永定的判决书

中国公安部国际刑警中心局郭平向加拿大使馆的书面保证书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

中国工商管理局局长王众孚 发出的远华营业执照

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给加拿大骑警北京联络宫的信件 照片

中国官方向加拿大提供的赖昌星案情况说明

可能为赖昌星作证的在逃人员名单

中国当局签发的赖昌星妻子曾明娜逮捕证

中国当局签发的赖昌星逮捕证 照片

中国当局签发的针对赖昌星一案的保证书

赖昌星手迹

中国官方提供的赖昌星犯罪材料

中纪委远华案专案小组(四二0)在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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